據1月3日Trend報道,歐洲投資銀行(EIB)報告稱,要實現歐洲的能源轉型,在2050年之前,各能源領域的投資占國內生產總值(GDP)的比例需要每年提高2.5-3%,或比正常水平高出約1.5%。
其中60-65%的投資主要用于重建建筑物、改進工業流程和整合新的交通運輸技術,35-40%用于加強能源基礎設施,根據EIB的估計,包括建造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工廠,建立新的能源儲存設施,以及生產無碳氫和合成燃料的工廠。
為了調動私人投資,公共部門必須發揮催化作用,發出正確的價格信號,確保監管有利于投資,制定標準,并通過能源審計等工具傳播信息。最重要的是,政府需要為未來的發展道路提供明確的信號,排除政策的不確定性,讓企業有信心進行投資。
歐洲投資銀行稱:“對于許多低收入家庭來說,能源成本在可支配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越來越高,他們將很難支付房屋裝修費用或采取必要的節能措施,促使歐洲實現碳中和。政府應減輕負擔,積極保護最弱勢群體。如果做不到這一點,可能會削弱公眾對能源轉型的支持。”